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穗人社函〔2015〕2302号
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停止
全市各技工院校:
根据《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停止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》(粤人社职鉴〔2015〕54号,附件1)、《关于〈计算机应用基础〉课程教学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粤职技研〔2015〕119号,附件2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技工院校范围内停止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仍为毕业验印的课程,该课程的总课时需保证在80学时以上。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操作是技工院校学生必备的基本技能,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仍为毕业验印的课程之一,各校不可因有关职业资格鉴定停止而放松教学要求,需科学安排教学内容,尤其突出“互联网+”等最新信息知识与信息手段的掌握,严格保证教学质量。自本学期开始,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教学进度自行组织考试,考试内容可参考广东省职业教研室网站公布的试题。
二、非计算机类专业以计算机类职业资格证代替计算机操作员考证的,考证通过者,其考证成绩可作为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成绩(注:计算机类专业主体工种考证仍按原毕业验印要求执行)。
“计算机高新技术(办公软件应用)”作为选考工种,考试合格获得“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”的,其考证成绩可作为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成绩。各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考,合理安排学时和师资力量,保证考证合格率,具体需求与市技鉴中心联系。
三、广州职教网信息系统数据中有关课程的性质类别,将统一由“计算机考证”类修改为“毕业验印课程”类。目前2015级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仍按照系统原设定的模板上传,有关类别数据由市教研室连同“毕业管理”模块中类别数据一起,统一于后台进行相应修正。
附件:1.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停止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(粤人社职鉴〔2015〕54号)
2.关于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教学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(粤职技研〔2015〕119号)
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5年11月27日